旅游已成为许多中国人满足了基本物质生活需求后精神生活的一种需要和方式,而中国人对旅游行为的认知也逐渐由过去“方便自己、麻烦他人”转变为“文明出游、共获快乐”。
据国家旅游局统计,截至“十一”黄金周最后一天,全国纳入监测的124个直报景区共接待游客363.98万人次,同比增长11.11%。
已经走过15个年头的“十一”黄金周,曾经出现过游人的种种不文明举动,垃圾堆山、涂鸦连篇、动物受惊、花草不宁、你推我搡、袒胸光膀……然而,随着中国愈加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规范,文明出游渐成中国人共识同举。
中国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曾表示,持续抓好文明旅游工作,加强对游客的宣传引导,使文明旅游意识深入人心,使文明旅游成为每一位游客的自觉行为。
游客不文明行为不仅有损国人形象,更会造成大量社会资源浪费和增加社会管理成本。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力求将国家治理推向法治轨道,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旅游作为公民生活的重要方面也将被纳入法治范围。
2013年“十一”黄金周之初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十三条明文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将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法律释放出积极信号,即中国政府重视个人行为与社会文明程度的关系,并着意提升国民文明素养。旅游业内分析人士表示,通过政府有意识引导、法律有效规范、社会共同监督、公民个人意识觉醒,中国人将逐步改善近年来在旅游方面的负面形象,而“文明中国人”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中国的一张新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