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政府早就实施了针对外国人的房屋限购法,但与检查超速和酒驾一样,在执行的过程中却是靠买卖双方(以及房屋中介)的“自觉”守法行为,这显然给善于钻空子的中国买家们提供了大好机会。
据《悉尼先驱晨报》24日援引外国投资审核委员会主席布赖恩•威尔逊的话报道,澳大利亚需建立全国性地产交易登记体系,实时追踪外国人买房行为。
他指出: “目前发现房屋违法买卖案件并提起诉讼的能力非常有限”。
根据澳大利亚当前法律,一名外国投资者如果拥有可在澳居留12个月以上的签证,则获准在澳购置1套二手住宅,但必须在离开澳大利亚后的3个月内出售此房。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不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澳大利亚房地产中介、律师或亲友的“帮助”下,违法购置住宅,且在离境后也不出售。
威尔逊说,房产交易注册制受到“广泛欢迎”,但需要得到州一级政府和地政处的支持。迄今,昆士兰州是唯一一个询问买家是否是外国人的州。据澳大利亚国民银行统计,澳大利亚2014年成交的住宅交易中,大约六分之一由外国投资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