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人报》报道,澳洲的税收和转移体系目前是世界上最好的收入再分配机制,但工党反对联邦政府对消费税(GST)的任何修正案使得那些对不公性造成重要影响的财政政策难以落地。
尽管政府对低收入人群征收消费税的比重高于高收入人群,但该税种对税收福利体制全面减少不公平性方面却几乎没有重大影响。
澳洲国立大学教授怀特福德(Peter Whiteford)称,在收入再分配方面,比澳洲做得好的只有斯堪的纳维亚的国家,这些国家更优越的福利体系都有着25%的消费税比重支撑,而澳洲在这方面占比仅为10%。
工党财政事务发言人鲍文(Chris Bowen)前日指出,尽管工党准备讨论税改,但不支持增加消费税或将其征收对象延伸至健康保健、教育或新鲜食品方面。
政府的税务讨论文件声称,虽然了解个人纳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有一定用处,“但最关键的并非累加特定计税基数,而是税收和转移体系整体上将带来公平的结果”。
怀特福德称,最富有的20%家庭的税前平均收入是最贫穷的20%家庭的14倍。不过,福利补贴增加了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同时收益也减至3.6倍。
他指出,澳洲统计局(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对家庭收入福利的调查显示,最贫穷的20%家庭能够在1450亿社会安全福利补贴资金中获得520亿,较贫穷的20%则可获取490亿,而最富裕的20%可获40亿。
所得税体制改善后,收入越高的人群税率相应越高,该举措进一步减少不公平性,因此计入所得税和福利因素后,最富裕家庭的平均收入超过最贫穷家庭的三倍。
ABS数据表明,消费税是旧时代的税种,正如工党所称,对最贫穷的20%人群征收的幅度超过最富裕的20%人群。这对现有的不公平性总体并未产生太大的影响。
ABS家庭收入调查显示,最富裕的20%家庭缴纳56%的所得税,约950亿,而最贫穷的20%家庭课税比重仅为20%,约12亿。
怀特福德指出,许多福利补贴超过缴税资金的人群,如养老金受领者,在他们的职业生涯都在课税。“这里存在很多流动性,最富有的20%人群中有半数人十年后就不再属于这一群体了。”墨尔本研究所(Melbourne Institute)研究人员尼古拉斯(Nicolas Herault)称,过去15年来经济强势增长意味着收入再分配的需求越来越少,因为走向就业的人越来越多。但他表示,政策改革说明了税收福利体系的再分配力度减弱。